去年11月車禍, 對方肇事逃逸, 我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到泰安產險服務中心, 但他們的服務中心人員說, 找不到肇事者, 所以沒得賠. 所以當天也就沒報警, 路人送我到醫院就放人走了. 原本想自認倒楣用自己的保險理賠就算了,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也就很好, 因為公司的理賠在資料送出後, 隔天就將醫療收據9千多元的費用都賠下來了. 迅速又確實, 完全符合我跟保戶承諾的.


    問題出在強制險的理賠, 到現在還沒辦完. 感觸一, 個人保險要夠完整, 因為強制險賠的範圍很小. 感觸二, 業務員的專業很重要. 感觸三, 保險公司的經營理念和教育訓練很重要. 更感受到安泰和其他公司的不同 : 一個順利貼心的理賠對被保險人來說有多重要! 賠得快又好, 被保險人就好得快;  賠得拖拖拉拉,推三阻四, 被保險人不但好得慢, 還會二度三度傷害, 氣到頭昏腦脹!


    車禍的第2天產險公司的服務中心打電話來要我去報案, 第3天理賠人員也打電話來要我去報案, 又不明說為什麼. 弄得我很煩問他們, "你們又不賠, 為什麼我還要報案? " 最後理賠人員才說:" 你要有報案記錄才能申請"特別補償基金". 從此之後就是生氣的開始了, 因為... ...


    事隔3天, 我去哪裡找人證明我曾經出車禍? 事後報案, 警察也只能畫畫圖, 照照我包紮後的腳和早已離開現場的摩托車. 有了一份都是我說的報案單. 等我補了報案程序, 拿到證明, 到之後1 個月的就醫過程中, 泰安產險的業務員見過我好多次, 告訴我可以賠, 只要診斷書和收據就好了. 我也放心地等治療結束, 將資料交給他. 事情到這兒也還算ok, 可以多申請一筆理賠不無小補.


    隔幾天他來告訴我 :"可能還要補醫院資料喔!" 問他什麼資料? 他說要問一下再告訴我... ??? 為什麼不問清楚補什再通知我?


    又隔幾天,又來告訴我只能賠掛號費和健保的部份負擔, 自費的項目都不能賠, 交通費需要計程車號和司機姓名... ... 啥米??? 車號和司機姓名? 人海茫茫, 我去哪裡找? 我問他: 為什麼不在之前就告訴我要記得跟司機拿收據和基本資料? 我現在去哪裡找人? 於是他說我幫你找, 再幫你填. 這...不是偽造嗎?


    再過幾天, 更令人吐血! 他說計程車資料還沒好, 等好了再拿給我抄. 除此之外, 還要病摘(病歷摘要), 他竟然問我病摘是什麼! 除了病摘, 還要車禍現場圖,現場照... 又要... ... 事隔二個月, 我再化個車禍受傷妝,找2輛車去出事路口佈置一下重拍嗎?


    從資料給他到現在已經一個月了, 還處於資料不齊全的狀態! 今天我終於上火氣了, 怎麼會有這種服務品質? 審查或公司向各單位調資料查證需要一個月我還能接受, 但光是要準備什麼資料給這家公司, 竟然一個月了還搞不清楚. 而我, 是客戶ㄟ, 還要再跑醫院, 交通大隊, 路上找計程車補資料?! 而眼前這個業務員只會跟我說:"我了解, 可是理賠需要... ..."


    我重覆說了很多次:" 我們都是保險從業人員, 了解要準備資料, 可是應該一開始就要讓保戶知道要保留哪些資料, 事後才能提供啊! " "換做是你, 能接受保險公司這樣一而再,再而三地要你補資料嗎?" " 我們怎麼能讓客戶為了理賠這樣跑來跑去? "我跟他說:"我應該不是第一個申請特別補償金的人吧?" 而他只能跟我說:"我了解, 可是理賠要... ..."  


    我直接打電話到"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" 去問, 得到的答案是:"請求人(就是事故人)有舉證的義務.  真是氣死人了!   因為處理這件事的整個過程中, 從服務中心,理賠人員到業務員都沒有人記得要提醒客戶保留資料, 當證據因保險公司的疏忽而散失, 被保險人無法舉證時, 怎麼辦? 我問泰安產險的理賠人員, 他說找服務中心的小姐; 業務員說是理賠要的不是他, 如果對過程不滿, 可以申訴; 特補基金說我自己要負責. 啊~~~~~~~~~~~


    我該氣誰? 找誰負責? 客戶要的不是誰記過, 要的是得到應有的理賠, 就這麼簡單啊! 這家公司上上下下怎樣都這樣搞不清楚狀況啊? 竟然在客戶面前就互推責任? 這是什麼情形? 這是服務業?   把事做完是基本的, 做好更好, 最重要的是一開始就要做對的事.  而這家公司連最基本的做完都有困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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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th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